存入银行95万,取钱时却被银行告知卡上余额为0,还欠银行150万贷款,这是2022年发生在北京的一件奇事。
我们都知道,把钱存入银行最安全,但没有什么能做到100%安全。如今这个世道,存款不翼而飞的情况比比皆是,翟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。
2022年,他去银行取钱时,被告知自己的95万存款不翼而飞,还倒欠银行150万。翟先生吓得报警,才发现三个月前,银行一个员工私自转走了这笔钱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翟先生恼火不已,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,银行却大言不惭地表示:这属于员工个人行为,与银行无关!
那么,翟先生的存款是如何被窃取的?法院又会做出如何判决不呢?
事件的主人公翟先生,多年前从浙江来到北京,加入了“北漂一族”。攒下一些积蓄后,翟先生和妻子在北京开了一家水果店,生意红红火火。8年时间下来,夫妻俩净赚95万,全部存进了一家国有银行的账户。
北漂期间,翟先生和妻子省吃俭用,一直租房居住,但做梦都想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家。2022年,眼看钱攒得差不多了,翟先生和妻子一商量,决定用95万存款当首付,在北京买下一套房子。
在房产中介的带领下,翟先生奔波了一段时间,终于选好了一套房。地段虽然有点偏,但好在房价不算高,翟先生仔细一算,交过首付后,他还有几万元存款。
按照购房流程,翟先生需要先缴纳首付,再去银行办理贷款。然而在交首付时,工作人员拿翟先生的银行卡刷了好几次,都刷不出钱来。
“翟先生,您的银行卡是不是余额不足,或者存在什么异常被冻结,建议先去银行查一下。”工作人员给翟先生出主意说。
这不对啊,银行卡里的这95万,平时只进不出,是购房专用资金,怎么能刷不出钱来?翟先生郁闷无比,连忙拿着银行卡前往银行询问。
然而,银行柜员的回复给了翟先生当头一棒。柜员告诉他:“您的账户余额显示为0,里面一分钱都没有。”
翟先生顿时被吓了一跳,还以为自己拿错卡了。可他接过银行卡一看,千真万确,和存钱的是同一张卡。翟先生清晰地记得,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存钱时,还专门查过余额,显示有95万存款,怎么会凭空消失呢?
此时的翟先生尚存一丝幻想,以为柜员搞错了,要求柜员再次查询。柜员耐心查过一次后,仍告知翟先生余额为0。看到查询结果后 ,柜员有点不耐烦了,告诉翟先生:“你好好想一想,是不是家里人取走了这笔钱。”
翟先生并不认同柜员的猜测,首先,这卡里的钱只有他和妻子知道,不会有其他人来取钱;其次,即便妻子背着自己取钱,他开通了短信提醒,也能第一时间了解账户动向。
既然不是家人取的,这95万为什么会不翼而飞呢?翟先生如遭电击,怔在当场,然而让他绝望的还在后头。
为了查明存款去向,翟先生当即要求打印一份银行流水出来。柜员一开始并不情愿,但也拗不过翟先生,只好照办。
根据银行流水显示,三个月前翟先生存入最后一笔钱,不久后就被人分批转走,一分不剩!更让翟先生感到吃惊的是,柜员告诉他:“经查询,您还在银行办理了一笔150万元的贷款,即将到期。如果你拒不归还,我们银行将走法律途径解决。”
这可把翟先生气得不轻,自己近百万存款没了不说,还莫名背上了150万元的贷款。匪夷所思的是,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密码并没有丢失,钱是如何转走的?这150万贷款没有本人签字,又是如何审批通过的?
翟先生懵了,要求把银行经理叫出来问话。但柜员摆出一副不耐烦的姿态,认为翟先生耽误他工作,让你立马离开。
“我辛辛苦苦打拼这么多年,存款一下全没有了,还背上巨额贷款,我怎么跟媳妇交代?!”翟先生越说越急,朝柜员大声嚷嚷起来。
柜员一看有客户过来围观,也提高了调门:“都跟你说过了,这事跟我们银行没关系,你多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,别有事就怪银行!”
翟先生被怼得哑口无言,意识到银行不是讲理的地方。于是,他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,向警方求助。
接到报警后,警察立即赶到涉事银行。随着警察的到来,银行柜员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。她告诉警察,根据银行流水显示,翟先生的95万存款和150万贷款,都流向了一个名叫李某的账户。
“谁是李某?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!”翟先生不由得吼出声来。
幸运的是,此案并不难办,警方根据这些转账记录,查到了李某的身份信息。很快,警方就依法传唤了李某。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,李某无奈承认,他确实收到了这笔钱,但并不是单独作案,还有两个同伙。
李某说的这两个同伙,是他的女闺蜜谢某,以及谢某的老公石某。而这个石某,正是涉事银行下属的一个员工。李某利用谢某这层关系,联系到石某,三人合谋盗取储户存款。
三个月前,翟先生最后一次存款时,石某正是负责给翟先生办理业务的银行人员。得知翟先生名下有95万存款,他立即展开行动,登录银行系统关掉了短信提醒,然后在短时间内分批转走了这笔钱,转给了李某。
三人分赃后仍不停手,由石某提供翟先生的个人信息,李某负责伪造身份证件和签名,以翟先生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了150万元贷款,也进行了分赃。
事到如今一切真相大白,李某、石某、谢某三人被警方刑拘。因为构成诈骗,且数额巨大,三人都将接受法律制裁,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。
得知三人落网,翟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,可马上这口气又提了起来。原因在于,他被盗取的存款早被三人挥霍一空,根本无力赔偿他的损失。
难不成吃了个哑巴亏?翟先生和妻子商议后,认为石某挪用储户存款,银行作为雇佣方必须承担责任,取消他的贷款,并将95万元如数返还。
那么,银行对此作何反应呢?
不久后,翟先生再次来到银行讨要说法。然而银行经理却表示,这个石某已经在一个月前离职,既然不是银行员工,银行不承担责任,概不负责!
翟先生显然不能认同银行的说法,几次协商未果后,他一气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。而法官的判决,终于让他心里的那块石头落地了。
法官认为,首先,翟先生将存款存入银行,已经与银行形成了契约关系,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资金安全。
其次,银行声称石某案发时离职的说法并不成立。因为石某是在职期间转走了翟先生的存款,并办理贷款,作案时仍是银行员工。
最后,翟先生并未主动泄露个人信息,不属于过失方。而在翟先生没有任何责任的前提下,石某转走的实际上是银行的钱。简而言之,银行必须赔偿翟先生的损失,然后再由银行向石某追偿!
根据这三条证据,法院最终判定,翟先生无需偿还150万贷款,同时银行应在判决生效后,向翟先生支付95万元的存款及利息。
判决结果出炉后,翟先生和妻子紧紧抱在一起,喜极而泣。可银行那边还不消停,上诉被驳回后,银行又以各种理由推脱,拒绝支付款项。
就这么拖了半年,翟先生实在等不了,要求法院强制执行。在法院强大压力面前,银行才彻底服软,支付翟先生全部款项,此事终于告一段落。
纠缠一年后,翟先生终于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。但他也对这家银行彻底失去了信任,把钱全部取出,或买房或存其他银行,反正不能存你这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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